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至11月,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整改。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推进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方案、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清单,结合机关事务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坚持每月调度整改进展,督促整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牵头部门坚决扛牢牵头事项整改责任,积极协调、对照整改,全局牢固树立整改落实“一盘棋”意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推动整改落实,健全制度机制
坚持“严”的基调,统筹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立足“当下改”,推进“长久立”,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次不超过3个主题,学习交流次数占总学习次数超60%,组织业务处室负责人给中心组成员讲业务知识,进一步细化深化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理解,掌握核心要义、主旨主线和转化路径。②按照“严细深准实”的重要要求,增强调查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③印发《宁波机关事务“十五五”工作要点》,出台20条举措,明确到2030年建立更加集中集约、管理规范、节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机关事务体制机制,机关运行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持续擦亮宁波机关事务工作辨识度。④举办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创新案例交流会,持续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将共享办公、食材采购平台等好经验好做法从一地探索推广到全域共用。
2.针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尚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6年度省级“零碳”公共机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已充分考虑能耗审计情况。②开展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提出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管理优化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并形成诊断报告。③已与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能源局等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统一目标任务、深化降碳机制、强化诊断应用。④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强化食材加工处置浪费行为通报,并纳入餐饮服务团队月度考核内容,建立厨余垃圾监测、统计、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原因,持续强化厨房全流程精细化管控。⑤已完成水网改造,改善生活用水管道漏损情况,上线智慧管理平台,实时监测运行情况,并持续强化节水宣传。
3.针对“推进绿色降碳转型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效能,已完成21台公车专用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保障新能源公车充电需求;全面推行“一车一卡”充电管理模式,实现充电行为可追溯、可监管;严格实行单车成本核算,精准管控用车及能耗支出;常态化开展节能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绿色出行、厉行节约理念,混动新能源车均按规定充电,全年充电 2.86万度,节约燃油费用7万余元。②聚焦公务用车保障精准性,持续提升商务车在车辆采购中的占比。2025年集中采购车辆中,商务车和中巴车占比已达74%,有效满足各类公务出行需求,车辆配置与公务活动保障需求的匹配度显著提升。
(二)深入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4.针对“系统性谋划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制定《宁波机关事务“十五五”工作要点》,对标上级意见要求,紧扣“五个更加”工作目标,细化 20 项重点任务及配套发展指标,强化跟踪督导,系统性谋划短板有效补齐,工作质效稳步提升。②已制定《宁波市公务用车编制周转管理办法(试行)》,整合部分单位闲置的部分车辆编制,推动公车编制管理更加规范高效。③完成集中办公区外市直单位物业服务项目情况、服务标准统计,同时收集相关城市物业服务定额标准相关文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政务物业”服务标准分析报告。④已建立区县市常态化联动机制,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研讨高质量发展工作;编印《红管家动态》交流经验,常态化开展厨师技能、驾驶员技能比武等活动,联动交流成效明显。
5.针对“聚焦资产管理推动‘五统一’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盘活利用考察调研,对局属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制定分类盘活方案,开展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总体规划方案调研和起草工作。②加快推进权属统一登记,已完成2.2万平方米集中登记;完成3处约1万平方米转移登记手续批复,加快办理权证;2处1.5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经权籍调查存在瑕疵,协调产权单位出具情况说明。③组织各区(县、市)开展了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自查整改工作,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推进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及时反馈推进落实情况。④起草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实施。
6.针对“优化机关运行保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印发《后勤服务标准规范操作手册(试行)》,围绕综合协调、餐饮服务、会务保障等六大领域规范服务标准,推动物业服务统一规范、均衡保障。②实行食堂统一科室管理,落实统一菜谱、统一出品、统一考核等“四统一”要求,保障服务品质稳定。③启用菜品点评机,实时收集就餐反馈并按月评选优质菜品,依托线上系统常态化征集意见,持续优化物业服务测评机制。④常态化开设爱心晚托班和暑期暖心暑托,有效解决干部职工下班晚、接送难问题。
(三)发挥职能优势引领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还不明显
7.针对“服务中心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修改合同条款,完善入库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增强供应商竞争性。②用车保险企业从2家调整为3家,并完成车辆保险协议签署。③在楼宇物业服务项目新一轮招标中加入节能降碳和智能化服务等方面内容的体现和相关分值的设定。④进一步修改供应商考核评价机制,增加集约节约、绿色生态等方面的考核比重,定期组织召开供应商座谈会,引导供应商在车辆运输、货物包装等方面响应绿色生态要求。
8.针对“公物仓体系建设还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公物仓巡察整改专题会,完善公物仓管理文件,抓好资产清查盘活,推进闲置资产规范入仓。②持续推进公物仓资产调剂与收储,2025年12月完成调剂资产249件,节约资金16.55万元;2026年1—3月累计收储、受理入仓资产320余件,并调剂资产5件,资产盘活利用成效明显。③积极开展公物仓宣传交流,接待相关部门60余人次教学参观,修订《宁波公物仓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提升使用便捷度。④优化公物仓系统初始化、预警及统计功能,完成手持设备调试升级,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使用效能⑤截至2026年2月,已完成10家单位开通公物仓管理系统账户。
9.针对“数智化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推动数字系统在三个区(县、市)落地复用,扩大平台覆盖范围。②完成与省公车、省办公用房系统数据回流,智慧餐饮系统强化用餐及食材采购数据分析,厉行勤俭节约。③已申请政务AI协同应用权限,推进智能体建设;按照公共数据共享“百日攻坚”要求,加强数据编目归集与动态更新。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10.针对“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员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常抓不懈,重点加强对新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征及表现的学习研究。②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③召开局党建与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会定期听取履责情况汇报,出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两个责任”清单,制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风险清单,党风廉政风险分析排查实现了全覆盖。④印发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十条举措》。⑤召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员大会,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完成换届,着力配强机关纪委领导班子。⑥完成采购合同项目专项内部审计,对局属单位招投标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采购风险梳理排查,提升采购流程规范化水平。
11.针对“公房公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单位周转住房退回工作。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收缴房屋租金,经自查,2026年3月底前应收缴租金均已结清。③已完成车辆保险费退款,并进一步严格车辆维保管理审核,切实规范车辆使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
12.针对“采购领域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局属单位采购项目合同管理专项审计工作,聚焦合同订立、履行、验收、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提升采购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②进一步严格执行食堂采购制度,强化采购计划与日常采购量刚性约束,编制采购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报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备案。③修订完善供应商库管理制度,制定供应商入库标准。④完成采购竞价与食材询价制度细化完善,明确食材采购平台公开采购计划量的操作标准、询价面核算方式、记录归档要求。定期核查采购竞价、询价执行情况,检查记录归档完整性;每季度开展一次市场调研,动态更新供应商备选库。⑤已编制采购验收值班表,实行每周轮值验收制度,常态化邀请监督人员参与,定期开展验收情况核查,确保采购验收全程规范可控。⑥已完成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上线应用,强化线上留痕,有效规范采购行为。⑦已对项目资料进行复查,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相关后续实施的工程项目中,已细化资格审查标准,完善关联关系申报与核查机制,并进一步落实全过程记录要求。
13.针对“对第三方服务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物业服务专项绩效审计,对照服务质量、费用管控、履职履约等方面要求,提升物业服务监管质量。②强化物业团队日常监管,通过列席早会、核对人员到岗、调阅刷卡记录、抽查考勤数据等举措核查到岗情况;升级考勤设备,启用刷脸考勤,督促做好考勤数据留存备份。③强化风险防控,邀请法律顾问对相关条款进行评估,在新一轮合同招标中予以完善。④在物业服务项目新一轮招标中将超龄用工情况作为招标考核的重要内容。⑤在新一轮合同签订过程中对部分物业服务板块进一步优化超时工作量数值浮动范围。
1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深化“三重一大”事项全过程嵌入式监督,1月以来,常态化列席参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会等重要会议7次;制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025年以来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推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行更新完善。②开展下沉式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招标工作,深入了解局属事业单位和幼儿园情况;对信访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③强化巡察、审计协同联动,协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派员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跟进了解巡察整改相关情况,强化对巡察整改的全流程监督。④依托派驻机构日常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了解、监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五张责任清单”情况,并督促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抓好落实。
(五)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还存在短板
15.针对“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组织开展编外用工专项排查,逐人核查相关信息并建立用工台账。已对干部选任全过程复盘核查;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干部选任及职数管理政策,提升规范履职能力;完善干部选任事前报批、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的闭环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前开展专题培训、印发指引,完善填报全流程核查机制,严把填报质量关,加强制度约束。②依法推进编外用工清退工作,做好人员招聘替代,强化工作衔接。
16.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制定“三支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全局干部年龄、履历摸排,建立85后、90后年轻干部储备库及个性化培养方案;制定超编干部交流方案,优化年轻干部晋升机制,推进下属单位班子年轻化调整,针对相关问题制定达标时间表,建立队伍结构动态监测机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②完成系统内编制统筹盘活并明确专业人才招录专项用编;2023年以来多渠道选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后续将精准制定招录计划,通过多种方式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完善专技人才激励与培训机制,培育内部复合型人才,切实整改人才缺口问题。③已完成相关局属单位专技人员资质全面排查,建立副高岗位后备人才台账;修订专技人员聘用办法、优化聘任流程,启动符合条件人员副高岗位聘任工作,开展职称专项培训,建立岗位空缺预警机制,加快填补岗位空缺,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17.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机关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局党委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高标准起草2026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市委《2026年度新时代党建高地建设“三张清单”》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以高质量党建助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进一步强化会议决定事项纪要抄告制度,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18.针对“推进基层党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品牌建设,通过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公车服务等具体场景,推动品牌精准运用。②制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进一步厘清会议边界,规范议事程序,持续加强对组织生活记录等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保党内各项工作严格依照制度规范开展。
(六)落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9.针对“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度剖析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研究问题剖析整改工作,分管领导牵头复盘、逐项研判,完善长效防控措施,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同类问题不再发生。②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 “回头看” 机制,由点及面,系统排查同类风险隐患,确保问题整改常态长效。③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房产出租(出借)自查,履行党委会研究、财政局批准、第三方评估、签订合同等程序。④修改完善《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持续做好局专项审计工作,提升采购规范化水平。⑤已编制完成《餐务管理服务标准规范操作手册》,修订梳理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规范等30余项日常管理台账记录表单,确保操作有章可循。同时强化日常检查,落实不定期抽查。⑥进一步梳理关键岗位设置,对财务审批、资金支付、资产管理、采购经办、合同管理等重点岗位进行优化调整,做到经办与审核、审批与执行、保管与记账、采购与验收相互分离,筑牢内部管控防线。⑦修订完善《幼儿园维修项目全流程管控机制》,成立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操作规范、审批权限并建立“一项一档”电子台账。
三、立足长效长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增强系统观念,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与机关事务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整改贯穿管理服务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实效。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 “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以钉钉子精神逐项销号清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是着力标本兼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治理,把改革创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及时总结提炼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制度体系,推动整改工作从“解决具体问题”向“提升系统治理能力”转变,真正实现整改一件、规范一片、提升一域,确保巡察整改成效实打实、过得硬、经得起检验。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强化巡察成果转化拓展,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系统梳理、深挖根源,将巡察成果作为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依据。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整改全过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干部提升专业能力、锤炼履职本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锤炼担当作为优良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2308;邮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政编码:315042。